财政部调整增值税税率 5月1日起执行,常见问题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自5月1日起执行。
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
原适用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7%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6%。
原适用11%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1%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0%。
互合小编回答一下这6个税率问题
1、单位组织员工出去游玩,单位向公交公司租赁大客车载职工,公交公司给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根据修改后的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因此单位购入的服务用于员工出行游玩,属于用于集体福利,该笔支出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2、2018年5月1日后对原税率发票红冲后重新开具,适用什么税率?5月1日前未开具发票,调整税率后再开具发票,适用什么税率?
应按照原税率开具;
应当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适用税率,
纳税义务发生在5月1日前的,适用17%、11%的税率;
纳税义务发生在5月1日后的,适用16%、10%的税率。
3、税率调整后,税控设备是否需要升级才能开具新税率发票?
届时将会进行升级,具体等上级主管部门通知。
4、5月1日前,取得17%税率专票,按规定抵扣了,5月1日后销售(一般计税方法),还能适应16%税率吗?
自2018年5月1日起,所有适用17%都调整为16%,
购买货物,在5月1日前取得17%税率专票,5月1日后销售(一般计税方法)也适应16%税率,
不要感觉占便宜,因为销售方开17%,其已经缴纳17%的增值税额。
5、征收率5%跟3%调整了吗?
没有涉及到征收率和预征率的调整,比如一般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租赁满足简易计税方法条件选择简易计税方法,适用征收率5%,2018年5月1日后征收率还是5%。
6、2018年5月1日之后取得的5月1日之前开具的税率为17%、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可以认证吗?
只要在规定的认证期限内(开具之日起360内)认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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